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如果債權人中有金融機構的話,就必須先以書面方式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或是調解。

 

 

 

在前置調解的部分:

一、向住所地法院、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只要債權人中有一個是金融機構,就得用書面方式先協商或是調解。

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農會、漁會等。

 

問題1:「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怎麼看?

以聯徵中心債權人清冊第1頁上面註記「*」的為主。

 

問題2:如果債權人只有資產管理公司,也要做前置調解嗎?

可以跳過前置調解,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如果聲請人願意的話,也可以先跟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協商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問題3:可以不先跟法院聲請前置調解,直接跟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如果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的話,會被直接當作是(視為)向法院聲請調解。白話來說,該跑的程序還是要跑,法院會按照「前置調解」的程序來處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2-1條)。

 

二、運作方式(法院部分)

(一)如何申請?

向法院提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聲請狀」,並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聲請費用1,000元。

佐證資料與聲請更生、清算程序時大致相同,但通常可以稍微簡略一些。

協商毀諾後,仍然可以再向法院聲請調解。

(二)協商條件

通常是扣除利息、手續費、違約金等,本金÷180期,清償期為15年。

但如果金額較小,也有可能縮短清償期限。

(三)流程

①法院收到資料,通知所有債權人陳報債權(含利息等計算情形)

如果有個別協商意願,可透過閱卷得知實際債權情形、債權人聯繫方式等。

②法院通知調解日期

在調解開庭前,最大債權銀行通常會先以電話方式聯繫債務人(或律師),先行告知清償方案,確認調解當天協商成立的可能性。

③調解當天,由最大債權銀行、債務人出席,確認雙方條件是否一致

※注意:

因為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不會列入前置調解程序,通常不會出席法院的調解。但部分資產管理公司會事先向法院提出清償方案,表示願意一次或分期清償,分期方式比照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辦理等;或是事先提出以「債權總額」來計算的分期清償方案;或是親自出席法院調解,提出一次清償方案等,各種狀況都有可能發生。如果債務人願意接受資產管理公司提出的清償方案,必須私下與資產管理公司聯繫簽立書面協議。

 

(四)調解成立或不成立之情形

調解成立:依照調解成立的方案還款。

調解不成立: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調解不成立20日內聲請更生或清算,可以免繳更生或清算的聲請費用1,000元。

 

 

延伸閱讀:

債務處理需要費用嗎?

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時,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了解前置協商程序

 


※每個人的還款能力、職業需求不同,請務必依自身情況和律師討論過後再行決定。

※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 個人的卡債、信貸」類型的債務處理,設有專案扶助機制。

透過法扶不需要付錢給法扶、不需要付錢給律師、只需負擔法院相關規費

參考連結: 如何申請法律扶助、申請扶助律師  


 

逢侖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香均律師

地址:台中市西區公益路155巷9號9樓之1

電話:(04)2302-3999、0937-063507

傳真:(04)2301-5000

E-mail:lawyernandman@gmail.com

LINE ID:lawyernandman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林香均律師 的頭像
林香均律師

林香均律師-台中家事律師

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