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如果債權人中有金融機構的話,就必須先以書面方式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或是調解。
在前置調解的部分:
一、向住所地法院、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只要債權人中有一個是金融機構,就得用書面方式先協商或是調解。
※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農會、漁會等。
問題1:「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怎麼看?
以聯徵中心債權人清冊第1頁上面註記「*」的為主。
問題2:如果債權人只有資產管理公司,也要做前置調解嗎?
可以跳過前置調解,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如果聲請人願意的話,也可以先跟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協商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問題3:可以不先跟法院聲請前置調解,直接跟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如果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的話,會被直接當作是(視為)向法院聲請調解。白話來說,該跑的程序還是要跑,法院會按照「前置調解」的程序來處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2-1條)。
二、運作方式(法院部分)
(一)如何申請?
向法院提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聲請狀」,並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聲請費用1,000元。
※佐證資料與聲請更生、清算程序時大致相同,但通常可以稍微簡略一些。
※協商毀諾後,仍然可以再向法院聲請調解。
(二)協商條件
通常是扣除利息、手續費、違約金等,本金÷180期,清償期為15年。
但如果金額較小,也有可能縮短清償期限。
(三)流程
①法院收到資料,通知所有債權人陳報債權(含利息等計算情形)
※如果有個別協商意願,可透過閱卷得知實際債權情形、債權人聯繫方式等。
②法院通知調解日期
※在調解開庭前,最大債權銀行通常會先以電話方式聯繫債務人(或律師),先行告知清償方案,確認調解當天協商成立的可能性。
③調解當天,由最大債權銀行、債務人出席,確認雙方條件是否一致
※注意:
因為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不會列入前置調解程序,通常不會出席法院的調解。但部分資產管理公司會事先向法院提出清償方案,表示願意一次或分期清償,分期方式比照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辦理等;或是事先提出以「債權總額」來計算的分期清償方案;或是親自出席法院調解,提出一次清償方案等,各種狀況都有可能發生。如果債務人願意接受資產管理公司提出的清償方案,必須私下與資產管理公司聯繫簽立書面協議。
(四)調解成立或不成立之情形
調解成立:依照調解成立的方案還款。
調解不成立: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調解不成立20日內聲請更生或清算,可以免繳更生或清算的聲請費用1,000元。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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