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如果債權人中有金融機構的話,就必須先以書面方式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或是調解。
簡單做個「前置協商」、「前置調解」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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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協商 |
前置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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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聲請調解的好處
1、債務人與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磋商還款條件時的立場較為公平
→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時,銀行的立場會較為強硬。
2、由法院提供時間、場地,較為安心
3、由法院的司法事務官介入協調,較為客觀
4、銀行比較會願意以「本金0利率180期」的方案來達成協議
5、可透過向法院閱卷取得債權金額明細表(含利息、違約金等計算方式)
延伸閱讀:
※每個人的還款能力、職業需求不同,請務必依自身情況和律師討論過後再行決定。
※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 個人的卡債、信貸」類型的債務處理,設有專案扶助機制。
透過法扶,不需要付錢給法扶、不需要付錢給律師、只需負擔法院相關規費
參考連結: 如何申請法律扶助、申請扶助律師
逢侖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香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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