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案件勝訴後,可以直接向地政機關要求移轉登記嗎? 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97)

監護宣告制度是為了保護 因為精神障礙或是有其他心智缺陷造成沒有辦法表達自己意思能力、或是表達上有障礙之人 權益,透過法院選任監護人(代理人),由監護人協助管理財產。
但離婚這件事,也可以由監護人代理嗎?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04)
法律上所說的「共有」,有「分別共有」、「公同共有」2種。公同共有通常會出現在繼承、合夥關係、祭祀公業、信託(有複數受託人時)等情形;分別共有就是一般常見的情形。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60)
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自
104年
6月
3日制定公布,並自公布後
2年施行以來,歷經
2次修正,最近
1次修正公布日期為
108年
6月
19日。鑑於需要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之失能人口持續成長,為擴增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以滿足失能者之多元長照需求,乃推動長照給付支付制度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另基於長照資源合理利用原則,並考量長照服務給付之公平性及效率性,爰擬具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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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因為精神障礙或是有其他心智缺陷造成沒有辦法表達自己意思能力、或是表達上有障礙之人(例如:失智症、器質性精神疾患之認知功能障礙、腦中風且完全臥床等)的權益,避免財產被別人盜用、盜領,在本人出現了沒有辦法理解別人要傳達的意思、講的話也沒有人可以理解、或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的情形時,可以透過監護宣告制度來選任「代理人」,由代理人協助管理財產。聲請流程如下: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01)
為了避免租屋市場中的資訊落差,以房屋買賣、租賃為工作內容的仲介業者,常會有許多規範限制,比如說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應專任於一個經紀業(原則上不得兼營二個以上經紀業)、保密義務等,有專業的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在前線為民眾把關,才能確保用合理的價格、買到合適的物件。但其實還有一種常見的型態,如果為了方便,房東直接把鑰匙交給管委會,由管委會保管鑰匙、帶看房屋,順便讓管委會把關房客品質,這樣可以嗎?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3)
日本時事新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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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買賣的情形下,如果買到凶宅或是海砂屋,只要在瑕疵擔保期間,都可以跟賣房子的人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但民眾如果透過法拍的方式買到凶宅或是海砂屋,因為法拍屋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所以得標者只能自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沒有辦法向法院的民事執行處求償。這時該怎麼辦?可以向誰求償?如果是透過專門從事法拍生意的的業者投標,可以求償嗎?法院曾經對這個問題作出判斷:經營法拍不動產業者,對於法拍房地之實際狀況及資訊之掌握,本即處於優勢不對等之狀態,且收取居間報酬,就交易上重要事項應具有誠實報告義務,使當事人斟酌標購與否;負責人若提供有瑕疵之資料,並告以錯誤資訊,使當事人陷於錯誤,委託其代為標購房地,當事人主張其因詐欺行為致受有土地實際價值與拍賣價差之損害,自屬有據(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重訴字第169號民事判決)。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1)
羈押=刑事偵查階段(地檢署),為了確保犯罪嫌疑重大的被告日後不會逃亡或是湮滅證據,讓後續的案件可以順利進行下去的一種手段而已。至於被告有罪、無罪,還是要等到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才能知道。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1)
警示帳戶是什麼?法院、地檢署或是警察局因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常是被認為跟詐欺案件有關,就會向銀行或是郵局通報可疑的存款帳戶(包含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帳戶。),由銀行或是郵局將該存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接著,銀行或是郵局會再透過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系統通報全國金融機構,讓全國的金融機構都停止跟這個警示帳戶做任何的交易行為,如果有款項匯入的話,也會被退回匯款銀行。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