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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會面交往要怎麼約定?
離婚後最需要處理的是小孩的監護權、扶養費、會面交往問題。
在台灣,上面這3個問題都是可以分開處理的,簡單來說: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有權利跟小孩正常的交往會面,沒有付扶養費用也不會影響看小孩的權利。
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