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更生・清算程序 (12)
- Jun 06 Sun 2021 20:13
債務處理-法院清算需要花多久時間?
- Jun 05 Sat 2021 19:00
債務處理-了解更生程序(更生條件履行後的法律效果)
- Jun 04 Fri 2021 20:00
債務處理-聲請更生卻被裁定開始清算?
在前置調解、前置協商失敗,但又有繼續處理債務需求時,通常會先考量自己目前的年紀、職業跟未來職業規畫、家庭生活狀況等等,再來決定接續要進行更生或是清算程序(或是什麼都不做)。但就算是選了更生程序後,也有可能因為「某些原因」而必須改為清算程序。
- Jun 03 Thu 2021 20:00
債務處理-盡力清償的更生方案是指什麼?
在更生程序進行到第二階段的「更生執行事務」時,重點會被放在於債務人提出的更生方案,是不是已經達到盡力清償的程度,如果被法院認定債務人已經有盡力清償的情形而且也沒有其他不認可事的話,就算債權人不同意更生方案,法院也可以自行裁定認可,債務人就可以依照法院認可的更生方案來還款。
依照司法院統計結果,更生程序的清償成數從101年間的24.29%開始下降,109年度清償成數為11.41%(修法前,97-100年間的清償成數為44.95%)。
- Jun 02 Wed 2021 20:00
債務處理-更生駁回後可以再次聲請嗎?
問:如果第一次更生聲請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被法院駁回,可以等「準備好」後再向法院聲請更生嗎?
答:如果用相同理由聲請更生,提出的資產狀況,包含債權、債務金額及支出收入等情形都跟第一次聲請的內容差不多、沒有明顯不同(沒有新的債權出現、沒有新的事實發生)的話,會被法院認為沒有權利保護必要,直接依法駁回更生聲請!
→請務必珍惜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的機會,在第一次向法院提出請前,確認好自己的狀況是不是符合相關規定,以免錯失機會。
- Jun 01 Tue 2021 20:00
債務處理-法院更生需要花多久時間?
- May 31 Mon 2021 20:00
債務處理-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時,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 May 29 Sat 2021 20:00
債務處理-了解更生程序(法院流程)
更生程序適用有固定收入、有還款意願,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金額沒有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的情形。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如果經法院裁定准許後,並提出法院認可或是債權人同意的更生方案後,如果債務人有按照更生方案履行(還款期限原則上為6年),剩下的沒有還完的債務一筆勾銷。
- May 28 Fri 2021 20:00
債務處理-了解更生程序(聲請條件)
更生程序適用有固定收入、有還款意願,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金額沒有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的情形。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如果經法院裁定准許後,並提出法院認可或是債權人同意的更生方案後,如果債務人有按照更生方案履行(還款期限原則上為6年),剩下的沒有還完的債務一筆勾銷。
- May 23 Sun 2021 20:59
債務處理-無法履行更生方案的後果是什麼?
- May 22 Sat 2021 20:00
債務處理-沒辦法繼續履行更生方案該怎麼辦?
- May 21 Fri 2021 20:00
債務處理-更生、清算哪個好?
※每個人的還款能力、職業需求不同,請務必依自身情況和律師討論過後再行決定。
※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 個人的卡債、信貸」類型的債務處理,設有專案扶助機制。
透過法扶,不需要付錢給法扶、不需要付錢給律師、只需負擔法院相關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