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順手看到了這樣的新聞:中絶に「配偶者の同意」求めず 婚姻関係破綻なら 厚労省方針

「根據母體保護法規定,已婚女性在人工流產時,需要取得配偶同意才可以進行。厚生勞動省(相當於台灣的衛福部+勞動部)提出了草案,在家庭暴力或是婚姻關係出現了事實上的破綻(婚姻關係難以繼續維持)、或是難以取得配偶同意的情形下,已婚女性可以在沒有取得配偶同意的情形下,進行人工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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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香均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