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良民證・警示帳戶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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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文章提到,在銀行帳戶被認為跟詐欺案件有關時,法院、地檢署或是警察局因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就會通報銀行,由銀行將該存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停止該帳戶所有的交易功能(包含其他款項匯入該帳戶內)。而警示帳戶的開戶人所開立的其他存款帳戶,包括在警示帳戶銀行開立的其他帳戶,及在其他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則是有可能會進一步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

 

衍生管制帳戶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不肖歹徒利用同一個人在不同金融機構的其他帳戶繼續騙人。這種管制方法是出自於金融機構對存款帳戶應該善盡的管理責任,所以金融機構針對可能有問題的存款帳戶,可以透過標列為「衍生管制帳戶」的方式,暫時停止款項的進出。當帳戶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後,金融機構會暫停該帳戶的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電子支付功能的使用,如果有款項匯入的話,也會退回匯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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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帳戶該怎麼解除?

司法程序終結後,申請人可以提出身分證件資料刑事判決書執行完畢證明或罰金繳納收據影本,並填寫「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親自送交或郵寄到各地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或分局偵查隊就可以辦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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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帳戶是什麼?

法院、地檢署或是警察局因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常是被認為跟詐欺案件有關,就會向銀行或是郵局通報可疑的存款帳戶(包含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帳戶。),由銀行或是郵局將該存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接著,銀行或是郵局會再透過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系統通報全國金融機構,讓全國的金融機構都停止跟這個警示帳戶做任何的交易行為,如果有款項匯入的話,也會被退回匯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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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這樣我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這大概是在諮詢時最常被問到的前10名問題。

在不小心可能誤觸法律時,民眾總是會很擔心留下前科,擔心影響未來出國留學、移民或是工作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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