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適用有固定收入、有還款意願,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金額沒有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的情形。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如果經法院裁定准許後,並提出法院認可或是債權人同意的更生方案後,如果債務人有按照更生方案履行(還款期限原則上為6年),剩下的沒有還完的債務一筆勾銷。
更生程序適用有固定收入、有還款意願,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金額沒有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的情形。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如果經法院裁定准許後,並提出法院認可或是債權人同意的更生方案後,如果債務人有按照更生方案履行(還款期限原則上為6年),剩下的沒有還完的債務一筆勾銷。
更生程序適用有固定收入、有還款意願,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金額沒有超過新臺幣1,200萬元的情形。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如果經法院裁定准許後,並提出法院認可或是債權人同意的更生方案後,如果債務人有按照更生方案履行(還款期限原則上為6年),剩下的沒有還完的債務一筆勾銷。
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如果債權人中有金融機構的話,就必須先以書面方式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或是調解。
簡單做個「前置協商」、「前置調解」的比較。
※每個人的還款能力、職業需求不同,請務必依自身情況和律師討論過後再行決定。
※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 個人的卡債、信貸」類型的債務處理,設有專案扶助機制。
透過法扶,不需要付錢給法扶、不需要付錢給律師、只需負擔法院相關規費
買賣契約解除後,共有人還可以主張優先承買嗎?
問:A、B是土地所有權人,應有部分(持分)各1/2。C以200萬元向A購買1/3的應有部分,並在契約書上特別約定:「如果B行使優先承買權的話,A、C合意解除買賣契約。」B接到通知後,主張要以同一條件(價金200萬元)優先承買A的持分。A、C隨即解除契約買賣契約。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的狀態下,B還可以主張優先承買權嗎?